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出经验,益阳市、永州市、浏阳市被全省通报表扬
精彩导读
近日,省厅印发《关于2021年度自然资源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有关情况的通报》,明确8个市州、15个县市区在耕地保护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、国土空间规划、矿业转型发展、督察执法、不动产登记等方面成效明显,获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。今天,我们一起来看看益阳市、永州市、浏阳市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有哪些经验做法。
01.
益阳市实施工业用地使用权弹性年期出让
益阳市除国家、省、市重点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经市政府批准可实行50年年期供应外,其他工业用地实行弹性年期供应。针对不同行业、用地规模和投入产出强度,设定10、30年为主的弹性年限供应工业用地,2021年10年期、30年期、其他年期供应量分别占总供应量的23%、63%、14%。同时,建立项目协办员制度,积极向园区和用地企业做好政策宣传,在弹性年期到期前,为达到指标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用地企业开通绿色通道,准予续期。2021年,全市供应工业用地420.62公顷,其中弹性年期供应247.74公顷,占总供应量的58.90%,为工业企业减少用地成本2.9亿元。
02.
永州市盘清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助推高质量发展
永州市严格落实建设用地“增存挂钩”,向存量要效益。市委主要领导亲自抓,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印发存量建设用地盘清工作方案,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和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成果,全面盘清征而未批、批而未供、供而未建、闲置、低效利用、其他等6大类、4414宗、12.75万亩存量建设用地空间分布及利用状况,分级建立数据库。同时,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、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、政府专项督查等审计督查范围,“一地一策”制定处置方案。对处置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,采取停批停供、移送纪委监委等方式予以惩戒,目前停批某县1个批次用地,移送纪委监委追责2起。2021年,省级分别下达批而未供、闲置土地处置任务3.54万亩、1.96万亩,分别处置到位1.45万亩、1.81万亩,处置率41%、92%,处置率全省靠前。
03.
浏阳市“严把四关” 推进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
浏阳市以“亩均论英雄”,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之路。
严把准入关,提升亩均效益。签订招商协议前,市政府组织招商、财政、经运、环保、安监、自然资源等部门对项目“准入”进行会商,提高招商门槛,按照“336”标准把好项目准入关,即电子信息、食品、医药等有关产业用地带“亩投、亩产、亩税”等标准招商,产业项目亩平投资300万元、亩平创税30万元、亩平产值600万元,方可签订招商协议、引项入园。
严把供应关,提高供给质效。坚决落实限期供地和“净地”出让,创新推行园区“标准地+承诺制”,开展工业用地一级市场长期租赁、先租后让、租让结合、缩短出让年限等弹性供地制度改革。
严把利用关,创新节地模式。园区创新方式方法,指导企业充分利用空中资源,将“屋顶变晒场”,将原规划的地面晒坪用于厂房建设,大幅度提高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。
严把监管关,深挖存量潜力。按照“政府引导、企业主体、政策支持、市场手段”原则,通过深入摸底排查、建立管理台账、制定实施收购储备、嫁接盘活、鼓励倒逼规范、租赁承包等措施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,拓展项目落地空间。
初审:倪 凌
审核:艾林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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